2007年6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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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一一投影展示理由条条解说清楚
瑞安交警“阳光行动”提高执法透明度
本报记者 徐晓 通讯员 郑悦慧 林永富

  本报讯  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认定的?瑞安市交警大队日前召开了一次公开认定会,不仅让公众知道了责任认定是怎么一回事,更让大家对交警的认定心服口服。据悉,这是瑞安市交警大队近日推出的“阳光行动”中的一项活动。
  5月18日晚,瑞安市塘下垟头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,四川人邓某驾驶一辆从朋友处借来的二轮摩托车,与相向而来由周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,致周某抢救无效死亡。
  日前,瑞安市交警大队就这起交通事故召开了事故责任公开认定会,邀请该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媒体进行旁听监督。认定会上,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详细介绍了“5·18”交通事故自接警后的现场勘查情况、调查取证过程、痕迹分析报告和鉴定检验结果,用投影仪将物证一一展示。之后,交警现场征询了当事人意见,并逐一分析了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责任:二轮摩托车驾驶者邓某属无证驾驶,因驾驶技术生疏,夜间行驶未开启车辆前照灯照明,且没有靠右行驶,以致碰撞对向骑来的自行车,负事故的主要责任;骑自行车的周某未靠右侧路边骑车,负事故的次要责任。事故双方对结果均表示满意。
 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,公开认定就是把相关证据公开化,扩大群众知情权,提高执法的透明度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这么做,能提高公安机关办案的公信度。